本報訊 (記者 顏家文 通訊員 魏文超)1月16日18時30分許,一名江姓女子走進雨花區一家珠寶店內,假裝購買黃金項鏈,要求服務員將一條黃金項鏈給其試戴,隨後趁服務員不備,抓住黃金項鏈向門外逃竄,未料,幾分鐘後,就被長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隊雨花大隊巡邏民警抓獲。
  長沙市公安局昨日通報稱,為期40天的打擊多發性侵財犯罪“清霾行動”於27日結束,全市公安機關破獲侵財犯罪案件1700餘起,打掉侵財犯罪團夥106個,刑事拘留侵財犯罪嫌疑人750餘人,快速偵破了“2013·12·27”搶劫案和“2014·1·18”持刀搶劫案等一批大案要案,有效保護了市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。
  去年12月18日,長沙公安機關針對搶劫、搶奪、入室盜竊、扒竊、汽車盜竊、詐騙等多發性侵財犯罪,集中開展了“清霾行動”。行動開展當天,公交治安分局快速出擊,成功摧毀一扒竊犯罪團夥,抓獲並刑事拘留犯罪團夥成員4人,破獲利用刀片實施扒竊犯罪系列案件9起。
  通過持續打擊和嚴密防控,行動期間,全市刑事案件發案數下降了5.81%。
  全市公安機關充分應用“天網工程”、刑事技術等科技信息化手段,發現線索、固定證據、追蹤犯罪,進一步提高了偵破打擊效能。
  去年12月27日,雨花區一小區6棟1701房被人採用攀爬入室的方式入室盜竊。刑偵支隊獲此案情後,迅速開展相關偵查工作,在“天網工程”的幫助下,確認了該犯罪嫌疑人在長沙作案4起的犯罪事實。今年1月5日,犯罪嫌疑人甘某、江某被抓獲歸案。
  專項行動期間,長沙市公安局對專項行動實行每日一統計、每周一通報、半月一調度。一旦案件高發和發生大要案件,有力推動了專項行動深入開展。
  在堅持重拳打擊的同時,長沙公安機關圍繞“發案少、秩序好、群眾滿意”的目標,進一步加大防控力度,最大限度地預防侵財犯罪案件的發生。
  “既要破大案,又要破小案,要集全局之力打響打擊多發性侵財犯罪的殲滅戰。”副市長、市公安局局長李介德表示,長沙警方將2014年確定為“打擊多發性侵財犯罪年”,將打擊多發性侵財犯罪作為全局中心工作貫穿全年始終,同時將一步完善類案偵查機制和“打、防、管、控、研、攆”工作機制,使其在實戰中發揮更為重要的作用。  (原標題:“清霾行動”破獲侵財案1700餘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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